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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84民初21号

发布日期: 2024-01-27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3791

黄扬东:

本院受理原告唐建荣与被告黄扬东、何文辉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21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请求:一、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清偿修理费131257.7元及利息7366.1元(利息7366.1元计算明细详见附件,最终利息以131257.7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23日计至两被告实际清偿欠款之日止,利息按LPR的标准进行计算);以上款项合计138623.8元。二、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15日10时30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四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