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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284行审3号

发布日期: 2025-07-2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86

贵港市港北区郭金友运输服务部(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 仙衣路1400号院(钓鱼台和府)2幢2-8号162室):  

申请执行人四会市交通运输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粤肇四交罚〔2024〕000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1284行审3号行政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驳回四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强制执行粤肇四交罚〔2024〕000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247361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