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07-11 星期六 阴25-32度 欢迎访问四会市人民法院网站
广 东 省 四 会 市 人 民 法 院
更 正 公 告
张延锋、王瑜妹、吴炎滨:
本院受理的原告四会市万城陶瓷商行与被告张延锋、王瑜妹、吴炎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1284民初1725号,于2024年8月6日刊登在人民法院公告网的公告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本案由四 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四会市晚城陶瓷商行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更正为:“本案由四会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卢经和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