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田双林(住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宜居乡长田村4组29号):
本院已受理原告冉宣花与被告田双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1284民初5398号】,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民初5398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要点: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3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月25日15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146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