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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1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4930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潘楠楠(河南省新蔡县关津乡李洼村委新潘庄组):
本院受理的原告严健强与被告潘楠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民初40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严健强撤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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