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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1284民初5347号起诉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30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4455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周远海

本院受理的原告四会市永佳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1284民初5347号,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民事裁定书之一。起诉要点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20000元及利息2990元(以2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自2022年10月1日起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7月27日为2990元)。以上共计22990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由夏睿娜担任审判员、梁嘉仪担任书记员,本案定于202421154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