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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人民法院(2023)粤1284民初5369号公告--送达起诉材料

发布日期: 2023-12-05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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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广东迪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建绿植源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5369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起诉要点:起诉要点:1、判决被告公司支付拖欠原告货款57445.05元,税金3842元,共61287.05元;2、判令按合同第七条(3)约定:甲方逾期付款的按照应付款项的3%作为违约金支付乙方,直至实际交付之日。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15日,并定于2023年12月26日10时30分在大院三楼网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