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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1284民初5328号

发布日期: 2023-10-26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4730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梁淑贤

本院受理的原告肇庆市弘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梁淑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5328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1、物业服务费:202211日至2023630日为止所欠物业服务费:2229.48元和物业费违约金:411.48元,合计:2640.96元。2、公摊费:202211日至2023630日为止所欠公摊费:234元和公摊费违约金:43.19元,合计:277.19总合计:2918.15元。并且相关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121909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

 

二〇二三年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