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四 会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陈海荣(住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吉祥道十幢之一501房):
关于申请执行人郭志东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四会市万绿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3)粤1284执387号】,申请执行人郭志东向本院申请追加被申请人陈海荣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已立案号为(2023)粤1284执异54号进行审查。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执异57号案件异议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执行异议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