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肇庆柏雅庭郡装饰有限公司、刘达文:
本院受理原告陈幼珍与被告肇庆柏雅庭郡装饰有限公司、刘达文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1563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审理通知书、答辩状。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柏雅庭郡装饰公司归还原告支付全部款项476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3、判令被告支付房租56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7月19日14时45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