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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四 会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1284民初5727号
微纳星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肇庆兆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微纳星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1284民初5727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起诉要点:1.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尚欠货款1572000元;2.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309076.73元(自2021年7月22日计至2022年10月30日共466天的迟延付款违约责任;后续以1572000元为基数按LPR3.85%的4倍之标准计算实际清偿之日止);3.被告向原告支付迟延受领设备产生的保管费33000元(自2017年3月28日起计至2020年1月10日止共33个月,以每月1000元计算)以上诉求合计1914076.73元;4.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于2023年4月3日15:0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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