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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1284民初458号起诉状、传票等公告送达

发布日期: 2023-03-16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9322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黄俊杰:

本院受理原告肇庆众创益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黄俊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458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合计金额84367.10元1、被告偿还原告79367.10元饲料款及违约金(违约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按日息千分之三计算,至还清饲料款时止)。2、被告承担一审律师费5000元。3、被告承担保全费、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12日10时00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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