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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发惠: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伟忠诉被告梁发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2001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要点: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92411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92411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2月15日约为3719.54元)二、请求法院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上述费用暂计至2023年12月15日约为96130.54元,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6月19日9时45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