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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智恒:
本院受理原告徐元诚与被告罗智恒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25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不准原告徐元诚与被告罗智恒离婚; 二、驳回原告徐元诚的全部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