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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智:
本院受理原告杨欣臣与被告刘佳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5227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告知书。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折旧费58000元,交通费600元,合计58600元;2、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16日9时30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