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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1284民初5604号

发布日期: 2023-11-24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5325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陈尧高范

本院受理的原告四会市绿茵东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告陈尧高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5604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4793.76元以及违约金1783.68(违约金暂计算至2023731日,实际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合计共人民币6577.44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11515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

 

二〇二三年 十一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