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吴杰樑(住广东省四会市城中街道城南居委会南门直街二座13号):
本院受理原告罗瑞民诉被告钟玉婷、吴杰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1284民初5425号】,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民初5425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要点:1、请求法院依法解除2019年9月3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2023年5月至8月租金24000元,及管理费、水电费6358.40元,共计30,358.4元和违约金(违约金从2023年9月1日开始以30,358.4元为基数按月2%的标准计算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27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146
二○二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