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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古丽线(住新疆昌吉市榆树沟镇榆树沟村82号):
本院受理原告四会市汇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古丽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民初30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解除原告四会市汇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古丽线的车辆买卖合同关系。二、驳回原告四会市汇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203。
二零二三 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