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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常熟鑫科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省邦得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常熟鑫科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 1284民初3147号案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207500元及违约金48435元(暂计至2023年5月23日,之后以每次拖欠货款为基数按照4倍LPR计算违约金至被告还清货款为止,违约金计算详见违约金计算清单);以上金额共计255935元2、判决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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