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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1284民初3295号-开庭送达公告(常宁市华洋鞋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7-20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6809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常宁市华洋鞋业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四会顺利皮革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宁市华洋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1284民初3295,因你企业电话无法联系、法院邮寄专递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一、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384918.4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384918.4元为基数分段计算,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6月18日为84342元);三、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上述暂共计1,469,260.4元)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15日15时00分在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江谷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四会市江谷镇江谷人民法庭: 0758-3615134、3615115

                             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