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侯雨林: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国兴农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侯雨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1284民初1113号,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如下: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19989元及违约金暂计26065.66元(违约金以19989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标准计算,自2014年3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2月17日)。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并定于2023年 5月15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联系人及电话:四会市人民法院民庭梁书记员,0758-361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