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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1284民初2800号民事判决书公告 何火荣

发布日期: 2022-08-30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8123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何火荣住广东省四会市东城街道陶丽居委会康宁路23号东海明珠豪庭7座55号):

本院受理林定成诉被告何火荣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1284民初2800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何火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林定成支付5000元。本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203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