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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章勇江:
本院受理本院受理原告江伟雄与被告章勇江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粤1284民初4840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诚实信用告知书、开庭传票。诉讼请求:1.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41144元。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4日14时45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8-3615148、3615250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