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284民初4582号

发布时间: 2023-09-10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苏靖恒:

本院受理原告范桉森诉被告苏靖恒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1284民初4582号】,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民初4582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范桉森医药检查费用等人民币3500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受伤误工、休养误工工资人民币5000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受伤期间营养精神损失费用人民币5000元;4.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以上合计人民币13500元。本案定于2023年10月26日15时45分在本院大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大沙法庭联系电话:0758-361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