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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黄少辉(广东省遂溪县北坡镇富民路1号13幢606房):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罗东燕与被执行人黄少辉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一案,申请执行人罗东燕向我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现已审查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行审90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予强制执行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7月13日作出的四人社监字〔2022〕119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即责令黄少辉立即支付罗东燕2021年8月份工资2610元、9月份工资2727元,共计5337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联系人:张书记员、赵书记员,电话:0758-3615203、0758-361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