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喂,是四会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吗?我在微信看到你们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现在马上履行案款,请你们尽快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去掉吧……”电话那头,失信被执行人阿国急切的说道。原来,我院4月24日在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阿国“榜上有名”。
原告阿太(化名)与被告阿国(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于2019年9月25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阿国偿还原告阿太借款本金20500元及支付借款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阿国并未履行案款。2019年12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经过调查和了解,初步掌握了阿国目前的生活工作状况,得知其有能力履行上述案款。但阿国在收到我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后,无视法律规定,仍我行我素,拒不配合执行。为此,我院将阿国纳入“失信”名单进行惩戒。经曝光后,阿国这才认识到严重性,随即主动联系我院书记员,履行了2万多元执行款,这起案件也得以顺利执结。
四会法院在此奉劝各位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你的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