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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1日上午,四会市法院大沙法庭李月明法官一行到肇庆市高新开发区的当事人家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该案为郑某诉吴某离婚纠纷一案,当得知被告吴某因脑溢血行动不便,难以到庭参加庭审活动的实际情况后,李月明法官提出了到被告家中审理该案件的建议,得到了院庭领导的大力支持,双方当事人也表示欢迎。7月11日上午,由李月明法官带着书记员,冒着36℃的高温,到被告与其父母同住的家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整个庭审过程持续近两个小时,在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环节后,由于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法庭宣布休庭择日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及周边群众对法官上门开庭交口称赞。
(图为法官到当事人家中审理案件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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