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07-11   星期六  阴25-32度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四会市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浏览文章

四会市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告(2023年第一期)

发布日期: 2023-11-20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阅读次数: 21778

广 东 省 四 会 市 人 民 法 院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权威,制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通过媒体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信息。现敦促下列被执行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四会市人民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我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包括乘坐飞机、高铁、入住高档酒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高档房屋、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纳入征信系统记录、罚款、拘留等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0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四会市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告(2023年第一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