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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意男酒后寻衅滋事狂砍路边陌生女子被判刑

发布日期: 2016-06-24

作者: 佚名

来源: 研究室

阅读次数: 18507

一名外地男子因工作不顺借酒消愁,不料酒后为发泄情绪,拿小刀狂砍路边陌生女子,致其轻微伤。近日,我院审结了该起寻衅滋事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

四十出头的何某是贵州人,90年代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了广西一家国企单位工作,但因违反计划生育,他便主动辞职离开了。几年后,他辗转来到四会谋生,却时常遭遇工作上的不顺心。想到今昔之间的巨大反差,他养成了借酒消愁的不良习惯,酒喝多后连自己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去年6月的一个凌晨时分,何某又像往常一样饮酒发泄情绪,酒后便随意走到了大旺的一处路口,碰巧遇到刚下班回家的中年女子邓某。何某并不认识邓某,却希望她与自己说话解愁,但邓某出于害怕便拒绝了。谁知何某一反常态,随即从身上掏出一把小刀,径直朝邓某刺去,并肆意殴打她。邓某毫无反抗之力,只能大声呼喊救命。她的朋友听到后立即下楼来,这才把醉酒伤人的何某吓跑,但邓某还是被他刺伤了头部、腹部和背部等部位,在医院住了几天才得以痊愈。经鉴定,邓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为了发泄情绪,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使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何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现案件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