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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强制腾退一宗占用村集体土地案(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05-28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16232

3月26日上午,我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对四会市迳口镇下寮村一宗长期霸占村集体土地的案件强制腾退,约30亩涉案土地顺利交还村集体。该村集体和村民对我院拔除“老赖”钉子户拍手称快。

因历史原因,被告陈某长期占有本村约30亩土地,并将该处土地推成现时的4口鱼塘进行经营,并至今未缴纳过租金。原、被告就鱼塘经营权及土地使用权归属事宜,多次产生纠纷,后双方经调解于2016年达成协议,陈某应将上述鱼塘交付给原告。但陈某一拖再拖,拒绝交还霸占土地和土地使用费,造成村集体损失严重,村民对此意见很大。为此,村集体将陈某告上法院。经本院审理,判决陈某应将其占有四口鱼塘全部归还给村集体。后陈某不服上诉,案经肇庆中院审理,判决陈某归还四口鱼塘外,还应按每年21000元的标准向原告赔偿损失至鱼塘交还之日止。判决生效后,由于陈某仍然无动于衷,村集体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及强制腾退土地公告,责令陈某限期主动履行腾退鱼塘义务。期满后,陈某仍拒不履行。鉴于此,我院决定强制执行。为了保证腾退工作顺利进行,我院事前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同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公安、司法、镇政府、村委会办事处等多个部门现场协助,委托专业的拆迁队进场施工。当日上午9:30,我院在有关部门协助下进入执行现场,在公安干警的协助下,架设警戒线,维持好执行现场秩序,在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迅速组织人员清理鱼塘,清点、登记鱼塘附着物等工作。干警们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经过持续7个多小时的紧张执行后,顺利将土地交还村集体,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图为强制腾退鱼塘现场)


 

(图为强制腾退鱼塘现场)

 


(图为强制腾退鱼塘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