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今天可以筹到几千元给申请人,剩下的保证每月分期支付至还清……”
“法官谢谢你,要不是你们大晚上的还为我的事忙碌,这笔赔偿款还不知道何时才能到手呢……”
2024年7月6日凌晨,四会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仍然灯火通明,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执行干警连续奋战五个多小时后,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时,已是当天凌晨2点57分。
2022年,李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机动车与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两根肋骨骨折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陈某将李某诉至四会法院,经审理,判令李某支付本次事故对陈某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近三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并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但均一无所获。鉴于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执行,且在指定的期限内拒不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其作出预拘留处罚决定,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承办人将其信息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控。
7月5日22时,执行局值班人员接到公安机关打来的电话,称已将被执行人李某成功控制在城区某派出所内。该案承办人陈妙贤接到消息后,迅速组织执行干警前往派出所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
虽然当时已接近凌晨时分,但眼看曾经一度陷入僵局的执行案件有了新的突破口,干警们还是抖擞精神,回到法院后一方面马上着手询问被执行人,调查其财产状况,另一方面通知申请执行人来院进行协商。在承办人对被执行人李某释法明理后,李某仍然消极对待,以“没钱,经济紧张”、“等过段时间有钱了再说”等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执行法官对其再三阐明厉害,告知其拒不履行可能面临被司法拘留等不利后果。
“法官,给我个机会,我现在就筹钱,不要拘留我”,迫于法律的震慑以及执行干警的谆谆劝导,李某幡然悔悟,积极联系亲友筹集到3500元作为首期款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并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给付剩余款项。
当双方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好字时,月已西沉,凌晨三点的晚风拂过脸庞,干警们似乎忘记了一天的疲惫,脸上全是坚守岗位后案结事了的欣慰。
执行作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执行干警肩负的责任重、需要克服的困难多,像这样夜间执行、假日执行的行动时有进行,有时仅仅为了调查一条线索,就要动身到几百公里、几千公里外开展执行,执行干警对此已习以为常。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家事,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要求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近年来,四会法院执行局坚持以党建引领,对内加强机制建设,对外加强执行联动,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相继出台了《四会市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案件中适用预处罚的规定(试行)》《四会市人民法院执前督促履行及和解工作规程(试行)》等制度,充分利用“法院+公安”联动机制查人口车,开展“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今年1-7月,共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41人次,预拘留30人,实际拘留5人,促成25宗案件执行完毕或达成执行和解结案,涉及标的金额近536万余元。
(图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