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284民初4947号给被告方华城公告送达传票及应诉材料

发布时间: 2024-09-26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方华城:

本院受理的原告肇庆市鑫卓五金百货有限公司诉被告方华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4947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方华城支付货款7949元整;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1月13日14时45分在本院大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