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284民初3690号起诉状

发布时间: 2024-07-19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江门市滕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莞市德豪家具有限公司诉被告江门滕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3690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原告的款项136873元及逾期付款滞纳金16686.94元(以136873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136873元为基数,从2021年2月1日起计,暂计至2024年4月30日,并顺延至实际清尝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9月3日9时45分在本院大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