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284民初410号

发布时间: 2024-02-2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植水生

本院受理的原告四会市源石珠宝商行诉被告植水生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410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加工款(2023530日前)人民币:17713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产生的利息。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以及其它一切费用。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4909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