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284民初520号-开庭送达公告(广州威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2-21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广州威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丽婵诉被告广州威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1284民初520号,因你公司法院邮寄专递无人签收、电子送达未查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原告。2、被告按合同向原告支付从2023年9月10日至11月10日拖欠的租金3600元。3、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1800元(押金)。4、被告按合同标准与实际情况支付原告违约装修费12689元。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4年4月9日11时00分在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江谷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江谷人民法庭: 0758-3615134、3615152

地址:广东省四会市江谷镇江谷人民法庭

                         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