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人民法院(2024)粤1284民初122号送达民事起诉材料

发布时间: 2024-01-26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胡丹:

本院受理的原告邵东县明鑫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四会市锐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胡丹、四会市博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张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粤1284民初122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要点:1、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93500元;2、由上述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3269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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