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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陈圣辉:
本院受理的原告四会市绿茵科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陈圣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5797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一、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的物业费3487.77元,并自2021年1月11日起以应交未交的物业费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滞纳金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9月30日为176.53元。以上合计3664.3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1月23日09时1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