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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曾庆党: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有强被告曾庆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4050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1、要被告曾庆党返还借款60000元人民币。2、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曾庆党承担。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12月07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