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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禤炜洲(住四会市城中街道花街居委会十六座23号):
本院受理原告杨玉芝诉被告禤炜洲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民初46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禤炜洲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玉芝返还服务费7800元。本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203。
二零二三 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