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284民初4386号

发布时间: 2023-10-07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胡齐红、孙传玲、胡波

本院受理的原告肇庆高新区鸿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胡齐红、孙传玲、胡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284民初4386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起诉要点:1、请求判决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99月至20234月期间拖欠的物业费4743.36元整。2、请求判决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截止到起诉之日的违约金为8704.44元,另从202342日以4743.36元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至到被告实际偿还之日止)3、判决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112915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758-36152583615117

 

二〇二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