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284行审87号行政裁定书-黎立

发布时间: 2023-07-25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黎立(广东省四会市东城街道沙田园居委会沙田园三路一巷九座6号)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潘彩兰与被执行人黎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一案,申请执行人潘彩兰向我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现已审查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1284行审87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予强制执行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4月21日作出的四人社监字〔2022〕123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即责令黎立立即支付潘彩兰2021年3月份工资,共计5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三年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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