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1284民初126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8-22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高华文: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国伟诉被告李婉静、高华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用其他方式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1284民初126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准许原告陈国伟撤回对被告高华文的起诉。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注:本公告已张贴在本院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