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1284民初3722号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2-31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霍高峰:                            

本院受理的原告肇庆华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霍高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粤1284民初3722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7-7-1至开庭之日的物业服务费(暂计至2019年7月30日)为2000.77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2000.77元(暂计至2019年7月30日)。第一和第二项共计4001.54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审判员许培娜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金莲、张惠珍组成合议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0年3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