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法院积极借助互联网+按下诉前调解快捷键

发布时间: 2020-06-08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5月20日上午,四会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通过“线上”方式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是四会法院在疫情期间,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的“网上调解”平台进行的第二起诉前调解案件。

今年4月下旬,肇庆某电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我院递交一份起诉状,诉称江苏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自2018年起拖欠其货款30多万元,本在乙公司背书出具30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后,仅余5万余元尾款未支付,后因汇票被拒付,乙公司尚欠的货款金额仍为30多万元,故起诉要求乙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货款本金及利息。

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起诉材料后,依法将纠纷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双方交易及付款情况。经了解,乙公司对于拖欠货款的事实并无异议,并陈述承兑汇票无法兑付是出票人原因而非乙公司原因,目前正在积极协调。特邀调解员耐心倾听后,认为本案有调解可能性,积极动员乙公司给出调解方案,明确付款期限。同时,调解员将相关情况向甲公司进行反馈,从减少诉累和节省诉讼费用的角度,建议其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本次纠纷。

经过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最终,双方就主要付款事宜达成一致。此时,乙公司负责人提出,目前正处于疫情期间,其工作人员跨省出行不便,亦存在一定的感染风险。为了不耽误正常的工作进度,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纷争,特邀调解员结合此前“线上”调解的成功经验,建议双方使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的“网上调解”功能。

 

 (图为网上调解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