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许培娜法官在四会市龙甫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法官,原告的货有质量问题,导致我的货销售到国外后,收不到货款,我要求原告减免一半货款39500元”。
“法官,被告口口声声说货有质量问题,但我们专门派人去佛山看货物情况时,被告却避而不见”。
原告为龙甫镇的一家企业,售卖货物给位于佛山的两被告,被告认为原告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原告减免一半的货款。原告为此特意派人到佛山找两被告,想核实两被告所说的货物质量问题是否属实,而原告派出的人员去到佛山,两被告却称货物已经销售到国外,故不愿意见面。原告眼见追讨无果,前往龙甫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流程后,调解员耐心向被告释明举证责任,引导原告着眼于合作的长期性,建议原告适当作出减免,并且建议设置未按约定付款则加算利息及取消减免的惩罚条款,来督促被告积极履行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同时告知了原告司法确认免收案件受理费的政策。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被告分期支付货款。在被告于4月30日、5月1日分别支付了2.5万元、1万元给原告后,双方于5月13日来到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签署调解协议确定后续还款事项。由于两被告经营地在佛山,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充分利用龙甫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的视频调解设备进行线上调解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原、被告调解成功后,许法官及时为双方出具了裁定书予以司法确认,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三方当事人足不出户,一分不花,在企业“家门口”即顺利化解一起矛盾纠纷。据悉,两被告已经按协议约定支付了第一期的调解款。
近年来,四会市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融入“1+6+N”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与四会市13个镇(街道)共建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制定出台《四会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一镇(街道)一中心一法官”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打造一线特色调解品牌”、定期“开展一场巡回审判”“组织一场法治普法宣传”等“六个一”工作举措,推动挂点联络法官联合基层解纷力量参与负责片区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信访诉求调处等工作。今年以来共参与化解137宗,成功化解110宗,调解率为82.29%,促进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性化解。
(图为线上调解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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