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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成都武冠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科领先(肇庆)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武冠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84民初4959号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原告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馅料货款欠款7425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1月13日15时30分在本院大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