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1284民再7号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 2024-03-28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原创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四会市德保金属塑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四会市东城街道观海路凯旋豪庭7座02号商铺):

本院受理关于原审原告练子伟与原审被告四会市德保金属塑料有限公司、曾耀强、四会市恒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1284民再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2022)粤1284民再7号民事判决书正文第15页倒数第3行一、撤销本院(2021)粤1284民初1314号民事判决书。”更正为“一、撤销本院(2017)粤1284民初131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四会法院综合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3615203。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