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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深圳碧盛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莞市民兴电缆有限公司诉被告四会市碧桂园凤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碧桂园房产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碧盛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粤1284民初537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1530060元(大写:壹佰伍拾叁万零陆拾圆整)。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7470.94元(违约金计算方式:自2023年9月3日起,以153006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加计50%(5.17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现暂计算至2023年10月7日。)(以上合计:1537530.94元)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3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联系电话:0758-3615233、0758-361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