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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深圳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莞市科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四会市中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创泽(深圳)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市旗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粤1284民初118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要点:1.判令四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776045.01元;2、判令四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以776045.01元为基数,按照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1年期利率为标准,从起诉之日起计算前述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3、判令原告对本案工程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4、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4月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联系电话:0758-3615233、0758-361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