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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公告
德化华工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肇庆创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德化华工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华工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粤1284民初127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要点:1.判令德化华工建设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铝合金模板租金1028000元;2.判令德化华工建设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超期租赁费用183270.72元;3.判令德化华工建设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27043.09元(违约金以上述未付款项共1211270.72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的标准,自2023年1月16日起暂计算至2023年10月13日止,共270天,之后继续按照上述标准计算违约金至被告一付清欠款之日止。);4.判令广东华工建设有限公司对德化华工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诉讼金额暂合计为:1538313.81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3月21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联系电话:0758-3615233、0758-3615135